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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问题

提问者:sxl2049  |   提问时间:2014-11-11 16:44:50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甲和A村签订了份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05年11月到2055年11月,并要求要公证,但此时,该地之前的承包者乙突然出来了,要求继续他之前的承包合同,之前的承包合同九几年签订,期限好象是10年,由于他几年未交纳过承包款,所以A村就承包给甲了,经政府协调,乙答应解除之前的合同,现在已是2007年,如果乙要解除,要不要写解除合同的相关书面证明??甲与A村的承包合同是2005年签订,如乙不书面解除,这份合同是否有效?请详细帮忙解答。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qing | 回答时间2014-11-11 16:4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生纠纷的,政府调解解决。你这案子就属于调解解决了,属于自愿解决,必须要出具书面同意解除合同的证明。

    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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