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2191 | 提问时间:2014-07-17 16:52:2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07-17 16:52:42
市和区(县)二级成立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拍卖工作。其中,区(县)招标拍卖办公室,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招标拍卖计划,确定招标拍卖地块,组织、协调土地招标拍卖等有关事项。区(县)房地局负责招标文件的制订,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接受咨询等事务性工作。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公室对本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