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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能不能有两块宅基地使用权

提问者:041200  |   提问时间:2014-11-13 16:53:45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后妈带来的弟弟,他原来爷爷的宅基地已经过户到他的名下,我家现在的宅基地将来还能写在他的名下吗?这块宅基地将来是不是只能写我的名字?我是居民,能不能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qy | 回答时间2014-11-13 16:56:47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
    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对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另行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此时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还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不符合条件,则继承人只能把房屋转卖给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三人,由第三人依照相关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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