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DY1965 | 提问时间:2014-11-17 08:31:09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sl | 回答时间2014-11-17 08:31:23
(1) 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不能继承。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承包家庭消亡,其承包地也不允许继承。因为不管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如允许继承,将因继承而获得两份保障,有失公平。
(2)承包人应得的收益允许继承。承包家庭消亡,发包方收回承包地时,最后一个死亡的成员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承包地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