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13105 | 提问时间:2014-12-04 15:31:1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engww | 回答时间2014-12-04 15:31:26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号)(八)规范使用权流转。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代表同意,符合规划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出让等方式进行流转;各类用地的使用期限最高不超过同类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最高年限;政府参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最低限价制度。土地使用者依法有偿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转租等形式进行流转。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