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1236 | 提问时间:2014-12-11 11:04:5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angyf | 回答时间2014-12-11 11:05:18
国有土地是指由国家直接征用开发后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公民、法人的国有土地,如你土地没有被征用并由国家补偿过,土地局将这样的集体土地证向其他人发放,实属于“侵吞集体土地行为”,你们可以依法向当地土地局提起行政诉讼由它“恢复原样,赔偿一切损失”就行!如其不正面处理该问题,可直接向国家土地局进行举报查处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