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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物权法中的不动产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通俗一点,有例子最好!

提问者:3244  |   提问时间:2014-07-31 18:19:32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如题。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henty | 回答时间2014-07-31 18:19:57

    A和B签定合同 买卖一处房产 但未在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随后A又与C签定了该房产买卖合同 C对A与B的合同毫不知情 这样的话如果B主张房产的权利 就不得对抗C C可以合理享有房产的权利 B只能向A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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