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耕地开发商(好几个股东)想搞开发,占了我家5亩耕地,开发商承诺(有一份合同,但没有公盖)给我家3套地皮作为安置补偿,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开发商到底有没有合法手续,如果开发商其它股东不答应(只有两个人在合同上签字),那合同不就是一纸空文吗?听别人说把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就行(合法)了,请问这样行吗?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