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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开发

提问者:031475  |   提问时间:2014-12-22 14:20:59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我们村的耕地开发商(好几个股东)想搞开发,占了我家5亩耕地,开发商承诺(有一份合同,但没有公盖)给我家3套地皮作为安置补偿,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开发商到底有没有合法手续,如果开发商其它股东不答应(只有两个人在合同上签字),那合同不就是一纸空文吗?听别人说把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就行(合法)了,请问这样行吗?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angyf | 回答时间2014-12-22 14:22:10

    耕地在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前,是绝对不允许开发的,不管是否公证,你们所签的协议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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