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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场可作为土地所有权争议主体吗?

提问者:DY1301  |   提问时间:2015-01-15 08:50:32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农林场可作为土地所有权争议主体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sl | 回答时间2015-01-15 08:50:58

    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土地权属纠纷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和单位,二者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单位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等。按《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主持解决土地纠纷的政府部门是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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