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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有关问题

提问者:X082  |   提问时间:2015-02-10 15:28:1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对于间断性生产或财务账目不全的小矿(核定实际生产规模不足小型矿山生产规模上限十分之一)等难以计算其实际储量消耗的,依据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年生产规模,以当地矿产品公开交易市场最近一个年度的平均销售价格核定其年度计征销售收入,采用年度定额的方式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但资源储量该怎样核定?也按年生产规模扣减资源储量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ull | 回答时间2015-02-10 15:42:15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77号)相关规定,对于间断性开采或财务财目不全的小矿等难以计算其实际储量消耗的,可按年度定额征收,即以采矿许可证批准的年生产规模作为计征补偿费的核定销售量,以当地矿产品公开交易市场最近一个年度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征销售价格,计算其计征销售收入。 感谢你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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