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161011 | 提问时间:2015-03-10 14:36:30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yangjj | 回答时间2015-03-10 14:44:01
宅基地改革 小产权转正无望
在历次有关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讨论过程中,农村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以及存量小产权房的处置办法都是焦点。在此之前,舆论普遍认为未来的农村宅基地改革可能将为小产权房转正预留一定的政策空间。
然而事实情况可能远远低于舆论的预期。“对于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房屋的规定,试点方案当中没有新的调整,所以,从现在的情况看,城镇居民仍然不能购买农村的房产,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仍然是禁区。”一位参与方案前期讨论的专家告诉记者。
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宅基地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通过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也可以通过约定年期、到期赎回的典卖形式实现用益物权。外来农户经同意可以承租宅基地。
在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宅基地改革试点方案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宅基地流转的市场机制提出了探索的路径。试点方案提出,村庄内部退出的宅基地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价格回购,预留一定面积用于宅基地再分配,其余可以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实现宅基地财产性收益。
宅基地改革方案同时还提出,对具有旅游和文化传承价值的传统村落的宅基地,在符合规划和保持原有建筑格局和风貌的前提下,村民可保持宅基地性质不变自用经营,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回购原有宅基地转换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后,依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