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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征用土地没有办理合同流转该怎样处理

提问者:161215  |   提问时间:2015-03-24 15:15:3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如题。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yangjj | 回答时间2015-03-24 15:16:06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是,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的各种复杂情况,要求流转合同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是不现实的。也就是说,未签书面合同的流转协议并不意味着无效,只要有事实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土地流转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也生效。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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