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X635 | 提问时间:2015-04-07 11:49:3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ull | 回答时间2015-04-07 13:50:49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还未出台,按照现行政策,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将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可采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对业主进行补偿。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根据国家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二个月申请续期,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具体到住宅小区,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续期,补交土地使用费。可再次申请期限。但至于土地使用费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