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21227 | 提问时间:2014-08-15 14:06:3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xuyj | 回答时间2014-08-15 16:05:07
目前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设置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单一结构,土地储备机构隶属土地管理部门,如上海。一种是双结构,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由政府设立,成员由土地、财政、计划、规划等部门组成,任务是协调收购—储备—出让的政策,土地储备机构隶属于土地管理部门,接受收购储备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单一机构的土地储备制度的运行,由于缺少体制和制度的保障,运行中存在很多困难,上海储备机构的同志讲“一个项目,一个故事”。从实践看,以杭州为代表的双结构的运行比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