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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动迁土地补偿的标准

提问者:01187  |   提问时间:2014-08-15 14:26:2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我厂有土地证,手续齐全,当初办理时是工业用地,现在政府把该地改为居住用地,要动迁,动迁得价格还按照工业用地的标准补偿,但该价格与市价差10倍,请问合理吗?如果我厂不同意,政府可以强迁吗?


  • 最佳答案 (6) 回答者:shixi1 | 回答时间2014-08-15 14:27:05

    工业用地补偿标准与其他的补偿有区别,主要地上附着物的标准不一样,因为工业用地一般地上有建筑物,那就要按建筑物拆迁的标准来算了,至于地价差额那是政府的。
    如果你这种情况还要继续办厂,可以要求政府还一块等面积的地块给你。你如果不再办厂,除了对你的拆迁按标准进行补偿外,地价可能会按你当时的价格适当增加一点,肯定不会将按给开发商的价格给,因为给开发商的价格包括了很高的转让费(可能还是通过招拍挂形成的)。
    如果你厂不同意,政府可能会以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等理由进行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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