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13509 | 提问时间:2015-04-20 08:37:1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zf | 回答时间2015-04-20 08:40:13
超越批准的矿区采矿的,根据《矿产资源法》第40条和矿管
法实施细则第42条规定,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 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的30%以下的罚 款;拒不退回本矿区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依照刑法第343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