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sxl2151 | 提问时间:2015-09-22 08:36:3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zf | 回答时间2015-09-22 08:37:27
要稳妥处理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对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属依照国家政策和法律签订的林地林木转让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未经承包者同意,不得擅自调整或收回林地。如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规范,村民有异议的,应当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在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指导下,按以下方式处理:
⑴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办法;
⑵在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完善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
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