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DY3107 | 提问时间:2015-09-28 08:34:4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zf | 回答时间2015-09-28 08:35:55
当事人请示人民政府解决权属争议,应当提交《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争议的现状、包括争议面积、林木蓄积,争议地所的行政区域位置、四至和附图;
(3)争议的事由,包括发生争议的时间、原因;
(4)当事人的协商意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处理机构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