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008 | 提问时间:2015-09-28 14:50:35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angdy | 回答时间2015-09-28 14:52:52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