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郊区的村民,在承包地上建有7个温室大棚,种植草莓、西瓜等经济作物,每个大棚投资约10万元。因修建河道,该宗地即将被征收,每亩拟补偿15万元。请问,国家对征收大棚等高产出农业设施用地有哪些政策规定?应按什么标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