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107 | 提问时间:2016-01-19 11:43:5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guoxm | 回答时间2016-01-19 11:45:25
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从《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的关于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的审理等有关规定,尤其是《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如何立案、调查、审理,都规定得比较具体。从而建立土地违法责任清单制度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
实践可行,经验可鉴。多年来,各地土地执法部门在对土地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调查、全面掌握土地违法案情的同时,也基本查明了土地违法责任。
基础可靠,有力可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监督不可缺少,而且必须强化。监督,不仅要监督事,而且要监督人,因为所有的事都是由人来做的。这是建立土地违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法理基础、事例基础、情理基础。地方各级纪检、监察、巡视、督查、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也时而要求土地督察机构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当地的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这些,都是建立土地违法责任清单制度可以利用的外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