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219 | 提问时间:2016-05-09 11:03:0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0023209 | 回答时间2016-05-09 11:18:00
土地分割登记申请
一、申请人
土地分割登记的申请人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商,或其他需要分割转让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人。
二、申请时间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或单位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申请土地分割登记。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土地分割将原宗地分成二类,一类是按单体建筑物设宗的分割宗地,另一类是原宗地被分割后的剩余土地宗地(以下简称剩余宗地)。
早请人需提交上述二类材料,即每一分割宗地的申请材料和被分割后剩余土地宗地的申请材料。
1、 分割宗地的申请材料
⑴土地分割登记申请书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⑶原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⑸公安机关出具的建筑物正式公安编号证明
⑹《宗地分割情况申报、调查表》
这是土地分割申请程序,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