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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流转?

提问者:0023115  |   提问时间:2016-05-12 17:44:5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流转?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guoxm | 回答时间2016-05-12 17:51:57

    首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集体企业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1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除外”。这意味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限制非常严格,因为集体企业破产、兼并的情形下,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才发生流转。

    另外,2015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流转入市,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试点工作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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