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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在土地法如何规定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

提问者:0023256  |   提问时间:2017-09-14 15:27:3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中国现在土地法如何规定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


  • 最佳答案 (1) 回答者:0023256 | 回答时间2017-09-14 15:28:32

    1、农民利益
    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流转,流转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既得利益要不低于或高于土地流转前。

    2、流转主体
    一是采取转包及互换方式的,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进行流转;二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单位和个人流转,应当坚持“稳妥、慎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3、流转年限
    除“四荒地”(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续签。

    4、土地用途
    不得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等理由擅自改变原有耕地的农业用途。

    5、流转合同签订
    签定合同时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定;流转合同中要注明流转土地的边界、座落、面积、质量等级和流转土地的用途等内容。

    6、流转土地界限
    乡(镇)农经部门要在流转土地丈量划分上严格把关,明确土地界址,确保流转土地面积与流转合同面积相符,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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