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sxl2151 | 提问时间:2016-05-30 08:37:32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zf | 回答时间2016-05-30 08:39:09
石油、天然气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为促进油气资源开发的有序进行,法律制度对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用地有着明确的规定。
石油勘探可以通过临时用地的方式使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中规定,探矿权人有权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
200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意见的函》(国土资厅函〔2000〕67号)明确答复,石油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应严格执行《关于石油天然气行业钻井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复函》(国土资函〔1999〕219号)中明确的有关事项,尽可能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并在做好被用地群众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及时缴纳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用地期满,未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应及时复垦还耕。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石油勘探可以临时占用土地,但尽可能节约用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但并没有禁止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所以,本案中石油企业勘探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应当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一是和原来的土地权利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二是报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