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162 | 提问时间:2016-08-01 08:34:55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vsx | 回答时间2016-08-01 08:37:57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就条关于“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合法的继承人;对于已经取得城市户口的原村民在农村的旧房,应当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对于因继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该房屋不得返修扩建,房屋灭失时其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