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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后,发包方不能收回其承包地?

提问者:0023014  |   提问时间:2016-08-01 08:48:02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为什么家庭承包的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后,发包方不能收回其承包地?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angyq | 回答时间2016-08-01 08:49:08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后,发包方不能收回其承包地。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小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在农村如何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体制,还需要深入研究。所以,这部分在小城镇一旦遇到工作困难,还是要回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作为基本的社会保障。如果他们回到农村以后没有承包地可以耕种了,就会失去生活来源,搞不好会造成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安定。这里所说的小城镇,包括县级市、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以及县以下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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