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151 | 提问时间:2016-08-02 14:55:1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huangym | 回答时间2016-08-02 14:58:58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1)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根据村庄规划和当年宅基地用地计划,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依法通过并予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将拟定建房户名单、位置、面积,报乡级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审查; (3)经乡级人民政府或办事处同意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预审; (4)持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批准文件和 《建筑规划用地许可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经批准使用的宅基地,须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批准的面积和位置,到现场划线定界后建房户方可施工。住宅建成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实际用地进行复核,与批准文件相符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确定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