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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土地增值税的非普通住宅与普通住宅是如何区分的?

提问者:0023005  |   提问时间:2016-08-03 09:45:5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要请问一下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我家住房也不清楚是不是普通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angcj | 回答时间2016-08-03 09:47:26

    2005年,北京市建委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但是,今年11月份,国税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对“普通标准住宅”的标准范围从严掌握,即要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4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的条件才可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面积由140平方米以上上调到120平方米以上,那么,对于这个范围内的房屋就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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