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基层土地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遇到这样的问题,请给予答复为盼。某乡镇驻地有一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多年,由于管理不善而欠本省外地市企业的债务,经法院判决后以房产和土地抵偿,并依法过户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但至今这一企业已近两年没有生产经营,当地乡镇政府想盘活这块土地,重新利用,可又不符合闲置土地方面的处置政策,无法收回,请问我们县级国土部门应如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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