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023245 | 提问时间:2016-10-20 08:27:30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闲置土地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aoan | 回答时间2016-10-20 08:28:19
治理开发“四荒”的具体要求:
1.实行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都有参与治理开发“四荒”的权利,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权。
3.治理开发“四荒”,应做到公开、公平、自愿、公正。
4.治理者对“四荒”享有治理开发自主权。
5.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治理开发“四荒”,都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准在25度以上的陡坡上开荒种植农作物,不准破坏植被、道路和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工程设施。不得进行掠夺式开发,不得将“四荒”改作非农用途,以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违者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