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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后,闲置两年,可以要求赔偿闲置费吗?

提问者:0023056  |   提问时间:2016-08-31 08:51:17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闲置土地 


问题描述:

国家将集体土地征收后,支付了青苗附属物补偿款,2年来未付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现在政府才支付了欠款,村组和群众提出2年来土地闲置,要求付给年的农作物年产值。这一诉求有无政策支持?征地欠款问题有无其他解决途径,比如计算银行同期利率等?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aoan | 回答时间2016-08-31 08:52:33

    所谓征收应该只属于当地政府的一种“预征”行为,直到现在办理了真正的征收审批手续后才开始支付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土地未经审批不存在所谓的闲置,顶多只能说政府征用(不是征收)集体土地进行抛荒,2年农作物产值赔偿事项除了政府协调应该没其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