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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时,其它公用设施是否一起转让?

提问者:0023219  |   提问时间:2016-09-07 08:31:2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房地产转让时,其它公用设施是否一起转让?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vsx | 回答时间2016-09-07 08:34:50

    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 连廊、走廊、天台或者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 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 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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