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149 | 提问时间:2017-01-09 10:42:5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1-09 10:44:58
以下项目属禁止供地的项目:
(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
(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生产方式、产品和工艺设计的项目;
(3)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建设项目。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经贸委已于1999年发布第一批《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今后将根据经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集约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供应状况,不定期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