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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提问者:030236  |   提问时间:2017-02-07 09:51:15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不动产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2-07 09:55:01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
    行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里的“统一”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
    统一的登记机构,即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
    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构;二是统一的登记
    簿册;三是统一的登记依据;四是统一的信息平台。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核和登簿发证四个步骤。申
    请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的进行登记的请求。
    一般来说,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登记。受理的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在形式上是否符合受理的要求,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
    申请材料上的内容与申请登记事项是否相符、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以及申请材料之
    间的内容是否对应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登记机构予以接受,并根据有关规定收取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在决定是否登记之前,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以保证登记结果的准确。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因此,
    登记人员对登记材料审查合格后,应当及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完成登记,并向申请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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