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214 | 提问时间:2017-02-09 09:54:3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2-09 10:06:04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专门用于建造房屋的那部分土地,包括已经建成住宅的土地、建
过住宅但已无上盖物无法居住的土地、住宅规划用地三种类型。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这些规定确定了“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而不是指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张宅基地使用证,因为村民在继承等情况下可以拥有受限制的宅基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村民依据第二张宅基地使用证只能享有有限的权利,直至继承的房屋倒塌损毁,该宅基地使用权也就随之灭失了。“一户”是指根据户口来判断。根据我国的户籍管理规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为一
家人,那么该户广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村中按照风俗进行的分家.并不是法律意上的分户,分家不分户仍然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是一块完整的宅基地,而不是分布在本集体不同地方的多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多处土地,那么就成了多处宅基地了,显然这
是法律规定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