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164 | 提问时间:2017-02-14 09:43:33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2-14 09:44:19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组成的规定》(1996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为标准而确定,严格执行《关于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琼财综[2010]2149号要求,自2011年起,财政供养人员将阳光补贴(或绩效工资)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凡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由财政全额缴存;差额拨款单位,差额部分由财政缴存;自筹经费、自收自支单位,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如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当地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