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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问者:030187  |   提问时间:2017-02-16 10:41:1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我现在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有什么办法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2-16 10:43:4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年内有效)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中低收入家庭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比例30%以上的; 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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