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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何替职工开设公积金帐户?

提问者:030115  |   提问时间:2017-02-20 09:15:11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何替职工开设公积金帐户?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2-20 09:17:13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定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①单位到经办网点或市管理中心领取《重庆市公积金登记表》和《重庆市公积金汇缴清册》;
    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
    ③单位将填妥的《重庆市公积金登记表》、《重庆市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送交经办网点;
    ④经办网点发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印鉴卡二张,单位在印鉴卡上予留单位印鉴,一张由经办网点留存,另一张由单位存档。
    ⑤上述二表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由经办网点返回一份给单位自存,单位替职工开设公积金帐户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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