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使用金土地! 请
客服热线:400-855-6119  |  收藏本站 关于我们



您的问题或关键字 我要提问
对原临时中断工资关系停缴住房公积金现又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如何汇缴当月的住房公积金?

提问者:030256  |   提问时间:2017-03-06 11:32:1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对原临时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停缴住房公积金现又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如何汇缴当月的住房公积金?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nmeng | 回答时间2017-03-06 11:33:32

    ①单位填写《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启封手续;
    ②经办网点根据单位交来的《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在计算机里作启封处理;
    ③单位根据增加后的汇缴人数和金额填写《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并签发转帐支票; ④经办网点将《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和《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的第一联退还给单位作记帐依据。



   其他类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