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184 | 提问时间:2017-03-24 17:32:34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jj | 回答时间2017-03-24 17:33:35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随着群众纳税意识的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金土地小编总结了几点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都是实际占用。
2.定额税率,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土地使用税税额定为幅度税额,拉开档次,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4.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钢材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5.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最后,据金土地了解,城镇土地使用税虽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成本,但其实际影响可能会小于土地增值税“清欠”。目前,国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从高、从严”,“以及提出税收增幅,严格控制减免税,甚至允许‘突破税额上限’,结合频繁出台关于土地的税收政策等一系列调控措施,这些措施频频明确政策信号———通过增加成本控制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