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188 | 提问时间:2017-03-27 18:06:0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chenqk | 回答时间2017-03-27 18:12:26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权属发生争议,一般有三种解决方法:(1)争议发生后先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即各方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协商成功。 (2)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政府处理,即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