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264 | 提问时间:2017-03-31 15:39:09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njj | 回答时间2017-03-31 15:39:54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根据发展规划,依法对农民的部分土地进行征收。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并不完善,在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政府征地机关和被征地农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得不到一个良好的平衡,导致农民对于征地的抵触,但结果往往是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损失惨重。所以在征地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金土地小编就如何完善我国目前的征地制度以及如何保障农民的切实利益两方面有如下几点思考:
一、有关征地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及思考
目前农民对于征地表现出的抗拒,原因大多是给予的补偿不让农民满意,所以在征地过程中,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是十分必要的。而现行有关征地补偿操作性方面,远不如城市房屋拆迁那样,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依法参照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操作性很强。因此,金土地小编认为,国家有必要专门制定一部《土地征收法》来加以规范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二、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思考
由于每一地块的价值不等,为了维护农民实际利益,每个省级政府在制定标准时明确一个最低标准就很有必要。
征地中必然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而地方政府在制定房屋补偿安置价格中往往只体现了房屋的残存价值,少有涉及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价格补偿,这是极不合理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否应该补偿,这是争论的焦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也是一种商品,也要体现等价交换的原则,应该给予房屋所占范围内的土地作补偿。上海市在征地补偿中,也有土地使用权基价这一项,这种做法走在了全国最前列。
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性、透明性的思考
在制定补偿标准问题上,部分地区是多年不变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价格在逐年增加,建议关于补偿标准至少每年要调整一次。在价格制定方面,可采取听证会形式,除要有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外,还应该有农民代表参加,听取农民的意见。
信息应公开化,把有关征地补偿标准公布,供公众查阅。有的地方政府已建立了专门的网站,如南京拆迁网公布了城市拆迁补偿标准,但没有涉及征地补偿,是可以改进的。
金土地小编认为,征地对国家来说是大事,对农民来说更是关乎一辈子的事,国家需要完善征地制度的同时,农民自己也要多一个心眼,了解征地过程和相关政策,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