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030213 | 提问时间:2017-04-10 11:53:47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zhengling | 回答时间2017-04-10 11:54:02
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个是稳定承包权,一个是放活经营权。
你可以这么理解:土地是集体的所有的,集体承包给你,你有了承包经营权,你又可以把土地流转给别人耕种,别人就有了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但是你同时还保留了土地的承包权,确权的时候,土地还是确给你的。当你的承包期到了之后,集体又再可以把这块土地进行重新分配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