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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后或者法院在审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否要求法院对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

提问者:2125  |   提问时间:2014-09-11 17:04:28  |  问题分类: 土地知识>专业知识 


问题描述:

可以吗?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wenjx | 回答时间2014-09-11 17:04:46

    在一般情况下,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承包经营权达成了协议,分割了承包的土地,就用不着法院来处理。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达不成协议,或者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准备判决离婚,法院是否可以对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呢?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双方就其承包经营权利义务达不成协议,而且双方均具有承包经营主体资格的,法院可以依法对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达不成协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对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这对于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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