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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3类禁止改居住项目 盘活利用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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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诺
更新时间:2017-04-23 19:12:48
来源:人民网
关键字: 住宅用地 房地产 土地流转 土地市场 工业用地 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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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4月20日,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除了严控“商改住”之外,科研、工业、酒店、旅游、文化、娱乐等6类项目违法改住的行为也被叫停。本周三,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20日,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北京:新增3类禁止改居住项目 盘活利用土地资源

       这位负责人表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有产业支撑,产业用地应该用于发展产业,禁止掺杂居住功能,未经许可不得转让和分割销售;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应该保持职住平衡,用产业用地炒地炒房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必须严厉处罚。

延续用地政策

新增3类禁止改居住项目

       其实,从2010年5月开始,市住建委等4部门就发布文件,规定酒店类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分割转让。同年,原市国土资源局等5部门发文,要求研发工业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或销售。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个文件执行以来,对遏制项目建设单位新建酒店、研发、工业等产业项目擅自改变用途、分割销售的情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而本次联合发布的通知延续了上述政策,并增加了旅游、文化、娱乐等产业,严格禁止6类产业项目擅自改变为居住用途。

       文中还要求,新建项目需要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属地区政府应结合区域规划落实职住平衡。

       他表示,管理部门将定期对产业项目建筑使用功能进行核查,严查违规改变为居住用途的情形。

职住平衡,土地资源

严管“进出”通道

盘活利用土地资源

       “产业项目与区域发展息息相关,没有稳定持续的产业项目也无法支持区域发展;产业项目并不是有资金就可以做好的,产业项目建设单位应有相应的能力运作、经营产业项目。”相关负责人特别提示,对于不能运作、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形,产业项目应当退出,土地资源应该被重新盘活利用。

       此前在“3·26”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中,对于在建在售的商办类项目明确规定不可以卖给个人。而产业项目的销售对象却可以是符合条件的个人。这是否意味着产业项目的销售政策要比商办类项目宽松?

       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用“恰恰相反”四个字回应了这种观点:“产业项目承载着产业发展的需要,会严格购买主体资格的审核。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首先是要审核他有没有这方面的资质或能力。比如科研项目,你是否是科研公司,是否有科研的团队等。”

       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项目建设单位擅自将产业项目规划用途变为居住,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将严格查处项目建设单位。这次文件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多部门联合监管惩戒的意图。

       对情形较轻的,将告知项目建设单位纠正违规情形;情形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违规情节严重的,相关部门可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撤销划拨批准文件收回项目建设单位的土地,进而可取消项目建设单位在京取得土地的资格,将不准项目建设单位在北京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也不能申请任何其他用地。

       同时,税务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将进行稽查、检查,处罚项目建设单位其他违规行为。工商管理部门会将项目建设单位的处罚信息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系统。

       记者了解到,除了文件中提及的中介销售将被处理之外,北京市还将同时查处为违规项目进行设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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