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sxl4523 | 提问时间:2014-12-29 14:38:28 | 问题分类: 交易>土地开发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liaofy | 回答时间2014-12-29 14:44:27
(1)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用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2)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3)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4)征地实施: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工作是:1)征地公告;2)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3)安置农业人口;4)征收用地单位的费税;5)协调征地争议。
(5)签发用地证书:1)有偿使用土地的,应签订土地使用合同;2)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向用地单位签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3)用地单位持土地使用合同或相关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6)征地批准后的管理:建设用地批准后直至颁发证书之前,应进行跟踪管理,其主要任务是:1)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2)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期移交土地;3)处理征地过程中各种争议;4)填写征地结案报告。
(7)颁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用地单位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测绘部门测绘,核定用地面积、确认土地权属界限,地籍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由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证,作为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8)建立征收土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