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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土地用途需要哪些部门的批准

提问者:0023256  |   提问时间:2016-01-18 10:26:29  |  问题分类: 热点专题>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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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土地用途需要哪些部门的批准


  • 最佳答案 (0) 回答者:qiuky | 回答时间2016-01-18 10:37:38

    您好!最主要当然是土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1、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用地申请表; 2、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受理; 3组织进行地界、权属调查; 4对改变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委托进行地价评估; 5拟定变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核算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有关税费; 6会审、拟文上报、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申报资料:
    1、用地单位提出的改变土地用途申请;
    2、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3、原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书;
    4、改变用途土地勘测定界图;
    5、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承诺时限:
    5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收费标准:
    土地出让金: 1、原划拨用地的土地出让金: 评估标定地价的40%以上。 2、原出让土地的土地出让金: 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