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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回答:你好!如果该公路一次批准立项和初步设计,原则上应一同报批用地;对于因特殊情况需分期建设的,第一期工程可按整体工程报批权限先行报批用地;第二期工程用地待具备条件后再报批用地。(耕地保护司)
最后回答: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期内,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全户消亡的,承包主体灭失,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所收回土地纳入集体...
最后回答: 答: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可部分恢复的,按恢复后的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最后回答:你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确定的“谁损坏、谁复垦”原则,临时用地造成土地损毁的,均应承担复垦责任,落实土地复垦费用,履行复垦义务。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保护司)
最后回答:答: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最后回答:你好!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虽没有永久性建筑,但临时用地造成土地损毁的,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地方有关部门或民营企业作为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复垦,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
最后回答:你好!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规定,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清单,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落地时,如有偏差或占地面积超过规划安排,需...
最后回答:你好!你所说的土地复垦保证金是一些地方为了确保土地复垦落实到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缴纳的保障性费用,这一费用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数额来缴纳,归生产建设单位所有,在土地复垦任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退还给生产建设单位。土地...
最后回答: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
最后回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建议您咨询当地人民政府,了解当地征收土地...
2017年养老金新政,对于农民有哪些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