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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城镇化的关键“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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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5-11 08:54:00
来源:网易新闻
关键字: 农业用地 农业 城镇化 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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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改革既是驱动力,也是凝聚力。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改革的过程就是释放红利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丰硕的改革成果。 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推动我国城镇化的关键,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全国户籍人口第一大省、传统农业大省,河南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也是我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省自2014年11月起,先后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我省各地户籍改革制度工作正在积极探索与推进当中。户籍制度改革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红利,如何使改革真正落地?为此,我们邀请了两位相关专家,请他们谈谈看法。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把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做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改革既是驱动力,也是凝聚力。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改革的过程就是释放红利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丰硕的改革成果。

        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推动我国城镇化的关键,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作为全国户籍人口第一大省、传统农业大省,河南户籍制度改革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也是我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省自2014年11月起,先后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我省各地户籍改革制度工作正在积极探索与推进当中。户籍制度改革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红利,如何使改革真正落地?为此,我们邀请了两位相关专家,请他们谈谈看法—

        主持人:贺 新嘉 宾:樊 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宋 伟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博士

新常态下新型城镇化的作用更加凸显

        记者: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经济已经从过去的持续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下行的压力加大。在新常态下,推进新型城镇化有什么重要意义?

        宋伟: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维持中高速增长确实面临巨大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除了升级结构、转换发展动力外,新型城镇化的作用更加凸显:

        维持中高速增长需要通过新型城镇化释放内需潜力。有效需求不足是当前制约中国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新常态下外部需求增速放缓乃至萎缩将是一种常态,中国要维持中高速增长必须转向更多依赖内需拉动。正如李克强总理所一直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根本动力。人的城镇化带来的居住与生活方式的现代化转变,不但能够释放巨大的住房及个人消费需求,也能够带动城市地上、地下等各种公共基础投资。

        结构转型需要新型城镇化的支撑。结构转型意味着中国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但从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看,产业结构升级与城镇化水平提高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纵观全球,高端城市总是处在产业结构的高层级,低端城市产业结构的层次一般也比较低,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城市化水平很低的城镇有着高层次的产业结构。所以,新常态下中国经济结构的全面升级离不开城镇化水平的全面提高,离不开新型城镇化的支撑。

        全面提高国民生活质量更需要新型城镇化的支撑。中国经济新常态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全面提高国民生活质量,这无疑更需要新型城镇化的支撑。中国农村的自然村落,是传统农业社会形成的居住方式,农民的生活质量与城镇干净、便捷、舒适的现代化生活方式相距甚远。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需要水电气暖等一系列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支撑,在人口高度分散的农村是很难实现的。所以全面提高国民生活质量需要通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来实现,通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来支撑。

        主持人: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国现有的户籍制度对于继续深化改革有着怎样的制约?为什么户籍制度改革是推进城镇化的关键?

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打破户籍制度的瓶颈制约

        宋伟: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长期以来,中国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但从供求关系来看,土地城镇化只是城镇化的供给,而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的最终需求,没有人的城镇化,土地城镇化的路子就会越走越窄直到难以为继。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际上也是为中国的城镇化开辟道路。人的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而传统二元户籍制度恰恰是一个“固化人口、控制人口流动”的制度,通过城乡二元户籍限制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二元户籍制度不断松动,但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农业与非农业两种户口依然存在,与户籍相关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尚未根本改变,各种基本公共服务权利还与户籍挂钩,更重要的是,传统的、计划式的、固化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思路与机制仍然存在,不能适应人口不断从农村向城镇转移的趋势,已经严重影响了人的城镇化。所以,必须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彻底转变传统二元户籍制度“固化人口、控制人口流动”的指导思想,最大限度地为人口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支撑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改的也绝不仅仅是户籍本身,而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对与户籍相关的整个二元经济社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破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制度篱笆,最大限度地为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自由流动创造条件,为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为全面改革的深化扫除障碍。新型城镇化的规划离不开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同样要在新型城镇化框架下进行设计。

        樊明:中国特有的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是在上世纪50年代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主要为粮食统购统销体制配套。但是,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使得市场有效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功能难以发挥,严重限制了农民离开农村在能获得更高收入的城镇就业,导致劳动力配置的低效率,也成为导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原因。

        主持人:具体到目前的全面深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能够让民众享受到哪些改革红利?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才能让百姓共享发展成果

        樊明: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扫除建立全国统一高流动性劳动市场的户籍障碍,实现全体公民不因户籍身份的差异而产生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差异,包括城乡户籍差异和不同区域户籍差异。

        要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就必须建立统一高流动性的劳动市场。这样,全国劳动力,不管是城乡的,还是不同区域的,在城乡间和区域间自由转移,从而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城乡和区域间的有效配置,有助于实现城乡间和区域间收入的均等化。在现代社会,公民政治权利的平等可以说是一个基本权利,也是公民间平等竞争并产生效率的基本前提。如果一部分公民,比如按户籍划定的城镇居民,享受比其他公民,比如农民,更多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首先竞争就不可能是公平的,当然也就必然损害由竞争所带来的效率。

        宋伟:我认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更快推进城镇化,由此使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转移人口真正享受发展成果,具体讲:

        一是让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就地落户、有序实现市民化。“有能力稳定就业和生活”本身就是对城市的贡献,不管是小城镇、中小城市、大城市还是特大城市,“有能力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是所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发展的正能量而不是负能量,没有理由不为其提供市民所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没有理由限制其登记为常住户口。当然对于非户籍常住人口较多的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目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还暂时满足不了庞大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需要,并因此设计了差别化的落户政策,设定了一定的落户门槛。从动态看,暂时没有能力为所有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意味着永远没有能力,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本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政府本来就应该有这个能力,目前暂时没有这个能力是历史造成的,实际上是该办的事没有办。

        二是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仍有较大一部分城镇常住人口尚未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各界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平等就业、基本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是国家向公民提供的基本保障,与户籍和身份挂钩是不合适的,国家应该编织好基本公共服务这张大网,使其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另一方面,针对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差异以及近年来逐步凸显的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各界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呼声越来越高。由于区域发展水平不同、城市层次不同,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城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存在差异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但义务教育、平等就业、基本公共卫生、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城市的公民来说应该是平等的。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口流动的障碍,促进人力资本的合理配置,保障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主持人:2014年是中国户籍改革的破题之年。国家层面、省级层面推出了一系列文件就户籍制度改革进行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也形成了一些共识,各地均在有序地推进。但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难度不言而喻,如何顺利推进?请两位谈谈。

户籍制度改革既要统筹考虑又要因地制宜

        宋伟:目前国家层面户籍制度改革,已经有了比较完整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我省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各地也在积极有序地推进,虽然尚有很多问题,要在实践中寻求答案。但从一些地区的实践来看,我认为在推进中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解决好区域协调。新型城镇化不仅是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还包括大量的人口跨区域流动。从各地公布的试点工作方案看,不论是省级层面、市级层面还是县级层面,难点都在来自本区域外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不是来自本区域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跨区域的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涉及跨区域的财政调整,地方政府自身操作不了但又不情愿承担全部成本,所以往往积极性不够或设定较高的门槛。对于人口流动数量庞大的城市来说,承接跨区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压力确实很大。

        二是解决好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户籍改革的落实既牵涉人口跨区域流动引起的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成本分担,还涉及政府、企业、个人之间的成本分担。主要是目前社会保险(即“五险一金”)是跟着工作的,与户籍已经脱钩了,农业转移人口不管其有没有城镇户籍均可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际上是企业与个人应当分担的成本。但是,目前进城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保险费率过高、企业压力大;社会保险接续转移不顺畅,农业转移人口倾向于增加当前的收入而不参加保险等等。

        三是统筹资源配置。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一个政策问题,还是一个资源配置问题。通过落户政策或居住证政策规定非户籍常住人口有权利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是不够的,必须配置相应的公共资源才能使这些权利能够真正落实。在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应顺应人口流动与迁移的趋势统筹规划公共资源的城乡配置,纠正片面强调公共服务投入向农村倾斜的思路,将农村人口减少与城镇人口增加挂钩,在适当、适度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同时更加强调增加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全面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适应户籍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

        四是抓好教育和住房两大保障。对于义务教育,政策方向非常明确,将其列入基本公共服务、并通过居住证制度予以保障。从政府层面来看,住房保障无疑是直接成本最高的公共服务,如何利用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为低收入外来常住人口提供稳定的居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必须解决的重要一环。

        樊明:强化落实机制,解决“最后一公里”。自中央和省里部署户籍制度改革以来,改革在各个层面渐次铺开,并在一些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但从实际推进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形式化”和“任务化”倾向。一些地方和部门观望心态比较浓厚,把改革当成了一项任务,被动应付或从形式上落实。要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需要强化落实机制,将改革具体化,层层落实,这样才会落到实处,否则政策就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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